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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終身學習教室【公告】114年建構花蓮縣「長青學子‧快樂GO」銀髮族樂活學習計畫-終身學習教室即日起受理報名囉!
【公告】114年建構花蓮縣「長青學子‧快樂GO」銀髮族樂活學習計畫-終身學習教室即日起受理報名囉!

(一)補助對象:
1.花蓮縣境內之立案之社會團體、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、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或文教基金會等。會務組織及運作應健全正常,且辦理成效良好者。
2.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非原機構場地辦理,可於各社區(村/里)活動中心或場地辦理者。

(二)補助項目、金額及編列標準:
1.補助項目:以講師鐘點費、講師助理費、課程材料費、場地費、誤餐費、雜支,自籌經費比例不得少於實際執行金額之20%,依實核銷。獎金、獎品、紀念品、服裝及聚餐性質等不予補助。
2.補助金額:每期每班課程達24小時以上,12週為1期,並滿12週,每期每班最高補助3萬元整,並依各單位提送課程內容及經費概算酌予補助。
3.申請補助同一案件向2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時,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,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為原則。

(三)課程規劃
1.每期每班課程達24小時以上,12週為1期,並滿12週。
2.課程規劃應符合本計畫目的,並與所擇定之課程內涵相符,課程目標應明確具體,教學設計、內涵及教材教法應詳實填寫,以利審查。
3.為配合政府政策方向,114年各單位申請補助計畫內容須納入多元課程,擇一主題至少辦理1小時課程,主題分別有高齡者消費權益意識、提防詐騙、意定監護、財產信託、道路安全、性別平等、靈性照顧等。


(四)執行期間:自核定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
(五)申請及審查作業:

申請應備文件如下,若1個單位申請2班以上,以下項目1~7,請統整歸納為1式,以下資料須繳交1式2份,並依序裝訂成冊:

  1. 計畫申請表。
  2. 計畫書:含課程規劃、課程表、講師基本資料表,計畫內容須納入多元課程,擇一主題至少辦理1小時課程,主題分別有高齡者消費權益意識、提防詐騙、意定監護、財產信託、道路安全、性別平等、靈性照顧等。
  3. 人力配置名冊(含講師、工作人員、志工名冊)。
  4. 經費概算表。
  5. 申請單位之立案證明、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,如申請單位為法人應加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。
  6.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或利益迴避聲明書
  7. 申請技藝課程之單位,請於提案計畫附件呈現預定產出成品照片,以利審查。

(六)受理申請期間: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3月14日(星期五)下午5時30分止。

(七)申請方式:以公文函送或親送申請資料1式2份,逾時不受理。逕寄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【封面請註明:投遞社會處社會行政科-114年建構花蓮縣「長青學子‧快樂GO」銀髮族樂活學習計畫-終身學習教室】。


詳細內容洽本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陳小姐03-8545563


【A.事前揭露】:本表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填寫

【B.事後公開】:本表由機關團體填寫

114長青學子快樂GO終身學習教室補助申請計畫及審查作業須知

利益迴避聲明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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