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花東基金第3期(109-112)綜合發展實施計畫之「建構花蓮縣長青學子‧快樂GO」-銀髮族樂活學習計畫。
二、目的:為推動佈建全縣中高齡長輩終身學習教室,將針對55歲以上的長輩納入本學習計畫服務對象,考量在地長輩文化、宗教、地域環境、生活經驗或興趣嗜好等面向,規劃多元的學習課程,提高長輩的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果,結合社區資源等在地團體,建置長青學習網及推動終身學習,滿足地區教育需求。
三、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
四、實施期程:自112年2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。
五、補助原則、經費項目及編列標準:
(一)補助對象:
1. 花蓮縣境內之立案之社會團體、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、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或文教基金會等。會務組織及運作應健全正常,且辦理成效良好者。
2.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非原機構場地辦理,可於各社區(村/里)活動中心或場地辦理者。
(二)補助項目、金額及編列標準:
1.補助項目:以講師鐘點費、講師助理費、課程材料費、場地費、誤餐費、雜支,自籌經費比例不得少於實際執行金額之20%,依實核銷。
2.補助金額:每期每班課程達24小時以上,12週為1期,並滿12週,每期每班最高補助3萬元整,依各單位提送課程內容及經費概算酌予補助。
3.申請補助同一案件向2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時,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,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為原則。
4.經費編列標準:詳如附件。
六、課程內容及規劃:
(一)課程內容:
為建立花蓮縣各鄉(鎮、市)終身學習教室特色,各申請單位於規劃課程方面,應以目標導向為實施原則,課程架構、內涵及課程名稱參考範例如下:
1. 健康照護課程:認識銀髮族保健醫療知識,培養運動休閒興趣,以促進身心健康,並瞭解運動休閒、醫療照護等產業趨勢與發展,例如健康體適能班、養生保健班、經脈刮痧班、肢體紓壓班、彈力球班、疊杯競技班、老人防鬱防失智班等。
2. 樂活休閒課程:增進銀髮族參與社區與服務學習能力,連結共同興趣嗜好同伴,活絡在地社區,例如心理壓力調適班、家庭溝通與學習班、美姿美儀班、觀光旅遊學習班、靈性教育班、志工服務班等。
3. 技藝課程:加強銀髮族自我潛能開發,培養休閒興趣,闡揚與傳遞技藝及才藝,例如書法班、生活實用DIY班、生活陶藝班、創意黏土班、舞蹈班、卡拉OK歌唱班、表演藝術班、魔術才藝班、傳統技藝傳承班等。
4. 語言教育課程:培養銀髮族聽說讀寫的能力,促進多元文化語言的尊重與認識,例如閩南語言班、客家語言班、原住民族語書寫符號教學班、族語會話班、中文識字班、英語會話班、日語應用班等。
5. 文化課程:貼近在地銀髮族文化背景,將其文化研究、保存、創新與交流,例如文學賞析班、族群文化傳承班、長者說故事班、傳統歌謠傳唱班、紀錄片班等。
6. 資訊新知課程:提升銀髮族資訊素養與專業技能,建構多元化的資訊及知識交流平台,例如電腦資訊班、平板操作班、攝影班、影像剪輯班、手機APP操作班、法律與生活班、性別平等教育班等。
(二)課程規劃
1. 每期每班課程達24小時以上,12週為1期,並滿12週。
2. 課程規劃應符合本計畫目的,並與所擇定之課程內涵相符,課程目標應明確具體,教學設計、內涵及教材教法應詳實填寫,以利審查。
3. 講師聘任之原則如下,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:
(1)曾任教於公、私立各級學校,有教師資格者、如未具教師資格,但具有所授課程之專業知識或技能者。
(2)具有所授課程之專業或相關領域之專業知識或技能。
(3)申請單位應檢附所聘任講師相關經歷、證照或其他足資證明專業之文件,如因缺漏致未能通過開班審查,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。
4. 所送資料如經查核有偽造或不實,申請單位應負法律上之責任,爾後本府得不受理開班之申請。
七、申請及審查作業:
(一)申請應備文件如下,若1個單位申請2班以上,以下項目1~5,請統整歸納為1式,以下資料須繳交1式2份,並依序裝訂成冊,如附件1:
1. 計畫申請表。
2. 計畫書(含課程規劃、課程表、講師基本資料表)。
3. 人力配置名冊(含講師、工作人員、志工名冊)。
4. 經費概算表。
5. 申請單位之立案證明、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,如申請單位為法人應加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。
6. 申請技藝課程之單位,請於提案計畫附件呈現預定產出成品照片,以利審查。
(一)受理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2月15日下午5時30分止。
(二)申請方式:以公文函送或親送申請資料1式2份,逾時不受理。逕寄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【封面請註明:投遞社會處社會行政科-112年建構花蓮縣「長青學子‧快樂GO」銀髮族樂活學習計畫-終身學習教室】。
※申請表件如下,請自行下載:112長青學子快樂GO終身學習教室補助申請計畫及審查作業須知